在欧洲数字政策的一次重大转向中,一份泄露的欧盟理事会折衷文本表明,成员国正倾向于阻止对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(GDPR)中“个人数据”定义的拟议修改。这份日期为 2026 年 2 月 20 日、由塞浦路斯轮值主席国分发的文档表明,相比欧盟委员会更具扩张性且充满争议的修订方案,各方坚决倾向于维持现状。
这份在布鲁塞尔高级别外交会议前夕流出的草案,标志着所谓《数字综合法案》(Digital Omnibus)的关键时刻。该立法方案旨在简化欧盟的数字规则手册,并使其适应先进人工智能和无处不在的边缘计算时代。然而,删除“个人数据”修订定义的决定表明,成员国对重新开启基本隐私定义的“潘多拉魔盒”持谨慎态度。
近十年来,个人数据的定义一直是欧洲隐私法的基石。根据现行 GDPR,个人数据被定义为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相关的任何信息。欧盟委员会最初对《数字综合法案》的提议试图完善这一概念,潜在地扩大范围,以包含更多由 AI 系统日益生成的细微元数据类别和行为标识符。
理事会取消这些修订的决定反映了“安全第一”的策略。通过坚持现有文本,成员国避免了新定义可能引发的巨大法律不确定性。对于企业而言,定义的改变意味着必须重新评估目前所有的数据库、每一份同意书以及每一份数据处理协议。理事会似乎将监管稳定性置于委员会对技术精确性的追求之上。
要理解这一举动为何如此重要,可以将个人数据的定义视为 GDPR 的“管辖钩子”。如果一条信息属于该定义范围,那么欧盟隐私法的全部效力都将适用。如果它不属于该范围,则数据的移动、销售或分析所受的限制要少得多。
拟议扩张的批评者认为,更广泛的定义会无意中捕捉到目前用于医学研究和基础设施规划的“匿名化”数据。另一方面,隐私倡导者担心,通过保留旧定义,欧盟未能应对现代机器学习带来的“重新识别”风险,在这些风险中,看似匿名的数据点可以被拼接起来以揭示个人身份。
目前担任理事会轮值主席国的塞浦路斯承担着一项艰巨任务,即在数字优先事项各异的 27 个成员国之间寻找中间地带。泄露的折衷文本表明,塞浦路斯团队正专注于“程序和谐”而非“定义改革”。
通过删除备受争议的个人数据修订内容,主席国可能正试图为《数字综合法案》的其余部分扫清障碍。该方案包括关于跨境执法以及国家数据保护机构(DPA)之间合作的重要更新。如果个人数据的定义仍摆在桌面,可能会使整个立法进程停滞数年。
对于科技行业而言,这次泄露很大程度上被视为一种缓解。行业长期以来一直认为 GDPR 的操作已经足够复杂。其最基本术语定义的变动将创造一个“合规变动目标”。
| 维度 | 现行 GDPR 定义 | 拟议(现已删除)的变更 |
|---|---|---|
| 范围 | 与可识别个人相关的信息。 | 明确包含高推断性的 AI 元数据。 |
| 法律确定性 | 高(由多年的判例法确立)。 | 低(需要新的法院解释)。 |
| 合规影响 | 稳定;流程已建立。 | 高;需要大规模的数据审计。 |
| 创新 | 平衡;数据使用边界清晰。 | 对“大数据”分析可能具有限制性。 |
据报道,成员国外交官已于 2月 27 日对该草案进行了讨论。如果理事会维持这一立场,下一阶段将是理事会、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之间的“三方斡旋”谈判。议会在历史上一直更倾向于保护数据主体权利,并可能争取重新引入委员会最初构想的一些更广泛的保护措施。
然而,理事会在这一问题上的统一战线发出了一个强烈信号:欧洲各国政府目前并无意对隐私基本原则进行激进的重新设计。他们希望规则运行得更好,而不一定要管得更宽。
虽然个人数据的定义可能保持不变,但执法环境仍在发生变化。随着《数字综合法案》的推进,组织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:


